方才在屋里,自己意乱情迷去扯楚晚宁衣衫,扯了半天没有扯开,他还以为是楚晚宁穿的严实。
但此刻细看那衣服的料子,墨燃却突然认出来这是昆仑踏雪宫产的“冰雾绫”。
昆仑踏雪宫是上修界众仙家里最为高冷避世的一个门派,凡其弟子,五岁入门,一年后即须进入昆仑圣地闭关修行,直到结出自身灵核后,才能出关。虽说灵核本身就是自带,修行不过为了将它召唤出来。但这个时间十分漫长,往往长达十年到十五年之久,期间不得有无关人等入内。于是弟子的吃穿就成了麻烦事,吃的还好,因为昆仑圣地毗邻王母湖,踏雪宫弟子们每日吃食都可以自行入湖捕捞,可是衣服总不能自己织吧?
于是乎,“冰雾绫”应运而生。
用这种绫罗裁出的衣服,非但轻柔如烟,且本身附着避尘咒诀,灰尘沾染不上,除非溅到了血水一类的污渍,否则不需清洗。
但最妙的是“冰雾绫”会随着主人的身体形态改变而进行变化,这点对于踏雪宫弟子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他们五岁入禁地,可能要到十五二十才能出关,这期间漫长的岁月,从垂髫小儿到玉立青年,冰雾绫织就的衣服正好能与他们一同生长,免去了衣不合身的尴尬。
——可楚晚宁没事穿着这种料子做的衣服干什么?
墨燃眯起眼睛,脑海中忽然有一簇火花擦亮,他猛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似乎某个东西,自己从一开始就想错了,是什么呢……
“叨扰了,请问掌柜何在?”
一声中气十足,但和蔼客气的青年嗓音蓦地打断了墨燃的思绪。
往下看去,竟是日间在轩辕阁出现的那群儒风门弟子,为首的鹤麾飘飘,手持佩剑,那剑柄掀开门帘,探了半个身子进来。
“这不是叶忘昔的跟班吗?”墨燃瞬间来了精神。
儒风门有七十二城,弟子之间通常不会认识。至于南宫驷,他单独坐在一个雅间里,背朝着门口,因此那群少年扫了眼客栈里穿着常服的同门弟子,也没有认出张熟脸来。
叶忘昔对上南宫驷,这可有好戏看了。
“实在是对不住了,今晚小店被包了场子。”老板娘一边匆匆迎将过去,一边暗骂自己竟然忘了关门落锁,“几位仙君去别家看看吧,不好意思啊,真的不好意思。”
为首的少年面露难色:“唉,怎会这样?别的店家我方才也去看了,乌泱泱的都是人。我们这里带了位瘦弱姑娘,她已经许久不曾休息了,想着找个好些的住处让她睡一觉。掌柜的,烦劳您去问一下那位包场的大爷,能不能让出几间房来?”
“这……人家恐怕是不愿意的。”
少年作了一礼,彬彬有礼地恳求道:“只消老板娘去问一问,他若不愿,那便算了。”
老板娘还未来得及说话,靠门那桌忽然有南宫驷的随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气冲冲道:“问什么问!出去,出去!别打扰我家公子吃饭!”
“就是!身上穿着儒风门的衣服,居然好意思带个姑娘睡觉,也不嫌给自己门派丢人!”
少年没料到他们竟如此误会,霎时脸涨得通红,忿然道:“这位道友何故含血喷人?我儒风门堂堂正正,自然不会行这苟且之事,这姑娘乃是我家公子好心所救,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
“你家公子?”南宫驷的随从瞟了一眼雅间,见少主仍旧漫不经心地喝着烧酒,似乎默认了自己赶人的行径,于是放宽了心,提声冷笑道,“世人皆知儒风门的公子就一位,你家那位又是谁啊?”
“在下儒风门叶忘昔。”一个温雅的嗓音自门帘外响起。
众少年纷纷回头:“叶公子——”
叶忘昔一身黑衣,英俊的面容在烛火中无端多出几分清秀,他负手进了客栈,身后跟着个戴着面纱,露出双惴惴不安柔眸的女子,正是宋秋桐。
“……”墨燃一瞧见她,顿时额头青筋暴跳两下。
冤家路窄,怎么又是她……
南宫驷的随从看到来的人竟是叶忘昔,先是纷纷一愣,随即就有几个沉不住气的,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
这叶忘昔是儒风门第一长老的养子,隶属于儒风门七十二城的“暗城”。顾名思义,暗城擅育暗卫,儒风门掌门原本将他教养成为下一任暗卫首领,但因叶忘昔根骨不适宜暗卫心法,渐渐的也就转至主城,成了尊主的左膀右臂。
因为叶忘昔早年暗卫的身份,他行事低调,知道他名号的人极少。不过尊主倒是很器重他,这些年,派中甚至流传出叶忘昔是尊主私生子的风言风语来。或许是因为这原因,正牌少主南宫驷素来与叶忘昔不睦。
少主不喜欢他,底下的随从又哪里能对叶公子有什么好印象呢?
原本作为小辈,他们是万不能得罪叶公子的,但是这群人各个都是南宫驷的亲信,直接受命于南宫,因此气氛僵凝许久,还是有性子粗犷的人冷笑两声,开口了:“叶公子还是请回吧,今日这客栈之中,恐怕腾不出给你的位置。”
“公子,既然他们说没有空处了,那、那我们再寻别处吧。”宋秋桐伸出纤纤玉指,拉住叶忘昔的衣摆,惶然道,“何况这里用度奢贵,我实在不敢教公子再破费了……”
墨燃在楼上听到这两句话,翻了翻白眼,心道这家伙当真走哪儿都是这柔弱可怜的腔调,当初坑他,现在又来坑叶忘昔。
叶忘昔正要说话,忽然间,一道庞大的白影从里间窜了出来,猛地袭至叶忘昔身后。
宋秋桐失声惊道:“公子小心!!”
“嗷呜呜!呜呜呜!!”
随着嘹亮的啼嗥,一只通体雪白的妖狼发足狂奔,绕着叶忘昔就疯狂地转起了圈儿来。
“…………”
在众人一片静默中。
叶忘昔垂下眼眸,对那个足有三人高,此刻却黏在地上打滚的白毛妖狼诧异道:“瑙白金?”
这只妖狼正是南宫驷的坐骑,因为瞳赤若玛瑙,毛白如飘雪,爪尖一抹金,故而得名瑙白金。
既然瑙白金在这里,南宫驷肯定也已大驾光临。叶忘昔抬手摸了摸瑙白金凑过来的白绒绒大脑门,四下环顾。
沙——
竹帘被一只手撩开,衣袖鲜红,沿口还缠着金丝包边。
半张透着不耐的脸庞露出来,南宫驷双手抱臂,闲闲靠在雅间里,掌里还拎着一壶烧酒,他看了叶忘昔两眼,嗤道:“有趣儿,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你。你跟我跟得这么紧,若是惹得别人说起咱俩的闲话,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