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天讪笑道:“嘿嘿,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这二者不是很好的结合到一起了么。”
林映雪沉思了片刻:“主人的话好有深意,那奴家今晚穿上甲胄好好伺候主人,对了,主人不是很喜欢奴家的脚么,今晚奴家用脚如何。”
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右脚。
赢天一愣低头看去,瞬间咽了下口水。
这只脚就在不到一个时辰前把一个大好男儿踢成了公公。
赢天怎么敢啊!
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你今天累了一天了,今晚我伺候你。”
……
二人用马车拖着木箱,一路来到安置野人们的宅子。
门口的侍卫们瞳孔布满血丝,显然院子里那群野人,让他们一整个晚上没有放下心来好好安睡。
赢天拍拍他们的肩膀,让他们去休息,换人轮流巡逻。
随后迈入院子里。
正巧,一队野人正在锻炼身体,他们一个个绕着最外侧的围墙跑了过来。
当看到赢天的时候,野人们纷纷腿软,显然赢天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
看着野人们在自己面前跑过,赢天挨个查了一遍。
“嗯,三十五个,一个不少。”
“要不然还得做个碗出来。”
赢天对昨天震慑野人使用的办法很是满意,不过得想想有没有替换的办法,不然若是以后每次有新的野人进来,难不成还要重新再杀一个野人立威?
一次两次能够震慑住他们,若是次数多了反而会激起他们的反抗情绪。
到时候野人揭竿而起,可就不好办了。
摇摇头把这个难题抛在脑后。
还早着呢,不着急。
赢天对不远处正在跑步的野人们招了招手:“来来来,都过来。”
野人们接到信号,连忙加快脚步跑了过来,按照昨天吩咐给他们的队列站好。
虽然有些笨手笨脚的,但至少站出来了些样子。
赢天见他们这幅模样点点头。
不错,听话就是好兵。
而且身上的毛发剃了之后显得干净多了。
赢天打量了一圈,从人群中挑出了一个最高大强壮的野人出来。
野人崇尚强者,最强壮的能让其他人信服。
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瞬间把他吓得一阵哆嗦。
“你叫什么名字?”
强壮野人颤抖着回道:“鸡……我叫母鸡。”
赢天一愣,野人起名字这么随意的么?
就算叫鸡也要叫个公鸡吧?
不过很快就理解了。
也对,都带上野字了,怎么可能有文化?
估计从娘胎里掉出来的时候,他爹娘看见什么,就把什么当做孩子的名字了。
“行吧,以后你就替我管理这群人,监督他们每天训练。”
“大鱼大肉我管够,但该训练的东西,一项也不能给我落下!”
“对了,以后叫你不叫母鸡,叫公鸡吧。”
向一个大男人叫“母鸡”,赢天实在是有点叫不出口。
赢天心中暗道,将来你就是我的鸡将军了!
公鸡听完突然一脸兴奋,显然是觉得这样一来他就脱离了底层,和身后的这些野人们不一样了,从此以后变成主人的亲信。
而且最主要的是,主人对奴隶赐名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连忙五体投地的跪在地上。
“请主人赐福!”
赢天愣愣的看着他。
赐福?
怎么赐福?
没听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