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按照根骨十点满额计算,充其量不过是四点到五点的程度。
他能有现在的武学,大部分仰赖天书,还有一小部分乃是自身的潜质也的确非凡,至少悟性上,临阵对敌上,善于学习总结上等等,还是有一些可称道之处的。
而根骨资质,项央也不是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他一直修行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从不停歇,至少提升了两三点的根骨程度,但也仅仅只是如此。
项央近来已经隐隐感觉此功修行已经再难有大的改变,主要原因是此门功法分属道家,潺潺而动,润物细无声,在细微处修补增进后,不足以真正的做到脱胎换骨。
这枚丹药就不同,乃是精通医术人体的道家高人,采集数十种灵药,罕见妖兽灵兽之骨粉,汇聚天地灵气,再用真火练就,融融唯一而成。
说穿了,不是什么斡旋造化的神药,就跟现代人肾虚,吃金匮肾气丸或者六味地黄丸补足肾气差不太多,顶天了因为各种超自然力量,药效更好一些罢了。
还有,此丹乃是虎狼之药,用猛之道,身体孱弱之人决不可服用,不然虚不受补,必定反噬而死。
但若是项央这等武道有成,且身体强健之人服用,那就恰到好处,能助力项央提升根骨,让他的潜力更胜一层。
且对项央而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此药打破固有的身体束缚,等到脱胎换骨之后,易筋锻骨篇就又有了用武之地,可在细微处打磨雕琢,精益求精。
项央看过信件,回想了一遍此药的种种,知道自己当即就可服药,没有所谓的虚弱之期,只要熬过蜕变的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就能大功告成。
“按理说,我与霍怀安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帮他护卫妻女,可谓劳苦功高,应该不会有加害之心。
但人心隔肚皮,他要招揽我,却被我拒绝,未必没有怨愤。”
项央思考一番,还是觉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了想,出门而去,到相邻的一户人家敲门。
这户人家养了一条猛犬,通体黑毛,长得很凶恶,近几日刚刚生下一窝小崽,项央就是为了求购一只,用来试药。
狗着实是一条好狗,忠心看家,一般情况也不瞎叫唤,很通人性,这户邻居的女主人卖狗崽子要价一两三钱,项央很痛快的付了钱,被带到一个深褐色木头搭建,地上铺着破旧棉衣的狗窝。
里面有五只毛色淡黑,正吧嗒着小腿,慢慢爬动的狗崽子,一个个啊啊的小声叫唤着,遇到一些少女心爆棚的人,肯定大叫萌翻了。
项央倒是没多少反应,眼睛所见,五只差不多,随手指了一只,算是挑好了。
这家女主人有些不舍,将狗崽子用一块布巾包着,边走边嘱咐项央怎么养狗。
项央敷衍着应和,捧着小狗回了家,暗暗思索,该怎么用这条狗试药。
他的目的不是培养出一条脱胎换骨的狗,而是试验一下这丹药是否有问题,比如有毒。
想了想,手上捏着飞刀,从脱胎换骨丹上小心翼翼的刮蹭些药粉,完了提着小狗崽凑到药粉前。
小崽子鼻子还挺灵,眼睛眯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灵敏的伸出,将落到桌上的药粉一点不落的给舔了个干净,完了又伸舌头舔舔项央的手心,软软的,湿湿的,还有点痒。
“小东西,要是没毒,算你有一番造化,说不定能成就狗中的霸主。”
项央哈哈一笑,心情大好,将丹药收好,准备好好观察这狗崽子的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