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1 / 2)

最终在岳父大人的逼迫下。

沈浪对《金/瓶/梅之风月传奇》进行了一些修改。

比如西门庆的字不再是光允了,而是暗否。

还有西门芊芊的名字也变成了西门万万。

这下子也不知道读者们能不能联想到芊芊这个名字,但愿这一届读者能行啊。

……

沈浪和金木聪二人坐着马车前往一百多里外的兰山城。

为何要去那里?因为那里才是文化盛地。

兰山城不属于怒江郡管辖范围,而是属于阳武郡。

更妙的是阳武太守某种程度上算是张翀的政敌,所以对沈浪这本书的印刷和发行尤其有利。

但是从地理距离上,兰山城和玄武城却又非常近。

它是一个文化名城,他出的书籍能够辐射到周围五郡二十几城。

书籍,已经成为了兰山城的名片。

玄武城的丝绸,兰山城的书。

想要引起巨大效应,去兰山城出书才是最好选择。

“我爹竟然没有打你?”金木聪惊讶道。

沈浪眼睛一眯道:“岳父大人没有打我,你很失望对吗?”

“对啊……”金木聪本能道,然后拼命摇头:“没有,没有,我这个人最讲义气了,怎么可能会这样想。”

接着,金木聪又道:“我爹竟然没有把书稿撕掉?”

沈浪懒得再回答他这样幼稚的问题,何止没有撕掉,还发生了比你更加火爆的事情。

“姐夫,看来我们这本书要火啊。”金木聪道:“连我爹这样古板的人都舍不得撕掉,绝对要火啊。”

在看书方面,玄武伯爵绝对是老白了。

对于一本书而言,经常可能会出现小白之仙草老白之毒草这种情况。

如果一般书让伯爵大人这样的老白都拍案叫绝的话,只怕是要扑街了。

但凡事都会有例外,沈浪这本书绝对是老白小白一起通杀。

一定会火爆三重天。

……

整整四个多小时后,沈浪和金木聪乘坐的马车来到了兰山城。

这座城池的底蕴是不如玄武城的,算是一座比较新兴的城市。

这里也有一个老牌贵族,兰山子爵府。

但祝氏家族太狡猾,阳武郡太守还没有将新政大刀落在他们头上,这位子爵大人就提前投降了。

献出了自己的封地和兵权,换来国君好一阵夸奖,誉为国之干将。

不仅如此,还赐给了兰山子爵府好一批钱财。

但是兰山子爵府也成为老牌贵族之耻。

你这样做痛快了,可把我们害惨了,玄武伯爵也屡次痛斥兰山子爵之无耻,这等行径完全是将其他老牌贵族架在火上烤。

……

论有钱,兰山城肯定是不如玄武城的。

但从市面上看来,这里反而还要繁华一些,而且气氛上也轻快得多。

真不愧是文化明城,这里到处都是书店书摊。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墨香味,周围几十城的书籍都在这里进货。

一路上经过许多书店的时候,沈浪都看到了巨大的招牌。

“距离《鸳鸯梦》下册上市还有十六天!”

竟然还有倒计时?

这本《鸳鸯梦》是有多么火啊?

何止是火啊,简直是爆了!

《鸳鸯梦》的上册销量,已经打破了兰山城话本类销售记录了。

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无数人对下册翘首以待。

所以,许多书店都挂起了这本书下册的上市倒计时。

而这本书的作者,也成为了名满几十郡的大才子,无数深闺少女的梦中情人。

……

这个兰山城有五个大书坊。

这些书坊不但卖书,而且还自己印书,在周围几十城都开了书店。

用地球上的话说,这就是大型连锁书商了。

而最大的两家书坊,一家是墨香楼,一家是如玉阁。

前者一听就非常古板正经,后者一看就很通俗艳丽,所以沈浪和金木聪毫不犹豫去了如玉阁。

沈浪进入如玉阁之后,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年轻英俊,锦衣玉服的公子。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

沈浪道:“阁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