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2 韦爵爷技惊四座】(1 / 2)

明鹿鼎记 轩樟 4382 字 13天前

“你们想连着开十多处海港,用来通商?还全部要让海防总督衙门管辖?这么做的话,会对大明的农业造成很大冲击的啊,你们想过吗?”朱由校听完,直接就抛出了自己的问题,并且,看问题很准,一下子就切中了要害,“把各个省的水师全部交到海防总督衙门手里一体管辖,自然可以节约不少军费,可一旦水师主将有了异心,大明不是将没有水师可用,毫无制衡了吗?”

韦宝一听朱由校这么说,没有很吃惊,在他的预料之内,却仍然不得不赞叹皇帝果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昏庸无能。

朱由校在韦宝心中,至少比他韦宝本人是要聪明一些的,只是朱由校的阅历太少了,很多事情都没有接触过,只是道听途说,或者从书本中接触来的。

就这一点,影响了皇帝的才能,否则以逻辑能力来说,朱由校可以排在历史上所有皇帝当中的前几名。

毕竟木工活也是技术工种,属于理科项目啊,又是要画图,又是要测量,又是要计算,还得设计,每一步都不能出错的,负责一件作品就完成不了。

而朱由校有本事单独完成那么多作品,并且其中大都是美轮美奂的木工精品,连宫外的能工巧匠都会赞叹朱由校的手艺,可见朱由校的手艺的确是很不错的。

就凭这一点,韦宝就觉得朱由校是聪明的。

还有刚才朱由校问出来的这句话,韦宝是以后世的重生穿越巨的角度,才能看清海禁的一些问题,而且韦宝还当官快一年,接触了朝廷的各个衙门。

而朱由校一直处于深宫中,碰到这些政务问题,其实对于朱由校来说,更像是做一道政治考试题。

这些问题对于韦宝来说是很鲜活的,而对于朱由校来说,都是冷冰冰的。

将心比心,韦宝就更加觉得朱由校厉害了。

这一回,顾秉谦、魏广微、黄立极,甚至冯铨和丁绍轼,魏忠贤和客巴巴,在场的一些太监,大家都忍不住同时看向了韦宝。

就这一瞬间,表示所有人其实都心知肚明,都知道这个想法就是韦宝提出来的,因为韦宝是最大的受益者,除了韦宝,不会有别人。

这帮太监一个个都是很精明的。

暗中向着韦宝的王体乾,以及韦宝派出,打入皇帝身边的李元忠,都暗暗为韦宝捏了一把汗!

大家都想听韦宝会怎么回答。

韦宝却假装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一样,懵里懵懂的站着,有点傻萌。

反正顾秉谦已经都揽过去了,韦宝现在不用当出头鸟。

朱由校忍不住问道:“韦爱卿,你觉得首辅说的事情怎么样?你能回答朕刚才的疑问吗?”

韦宝当即回答道:“陛下,微臣十分赞赏首辅大人的方略,海禁并不是我大明对外贸易政策的全部,单就其本身而言,是军事上的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厉行海禁的时期恰好都是海防压力大的时点,比如明初,反对太祖爷的海上势力以及嘉靖中期的倭寇之乱,这从兵部的海禁条文也可以看得出来,强调处以极刑的大罪包括禁止将违禁品通贩下海、擅造双桅以上大船出海以及泄漏军机等军事相关内容。而在沿海武备,因为国力衰退或海防压力较小而废弛的时候,这项条令其实是有所松动的。微臣举个例子,弘治年间有广东军民造违制大船通番下海被抓,这个本来必死无疑的大罪竟然被地方官府解读为“只要造船的和出海通番的首犯不是同一人就可以免死”。而且得到监察御史和皇帝的认可,最后仅发配广西充军,成为该时期违反海禁的量刑判例。我大明朝朝贡贸易的实质是官方垄断贸易,外国商人只能以贡使的身份入境贸易,且不得随意接触本国平民,市舶司对外商的货物有优先处置权,其次才是交由牙行经营,以更高的市价承令普通大众“博买”。在这个过程中,朝廷获利甚丰,但对于外国商使的招待费用以及路费却要地方政府一起分担,这对中央和地方在海外贸易的利得分配上来说是极不平衡的。另一方面,丰厚的朝贡回赐物本身的确有外交宣传上的含义,但也是在明初下西洋以低廉价格从东南亚收购各色番货,然后控制市场价格甚至按市价“折俸”的基础上进行的,从朝廷来说仍然是稳赚不赔。这种模式实际上形成皇室一家对官僚阶层、地方政府乃至普通老百姓,自然无法维持长久。英宗在即位之初即将“下西洋”作为前朝第一弊政而革除。垄断贸易的松动不是皇室不赚钱,也不是皇室不想主导海外贸易,而是在与官僚阶层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导致的结果。事实上,官方垄断贸易不是大明一家,在同时期的世界各国王室对海贸都曾出现过的常态思路,比如葡萄牙王国曾经严禁普通商人前往几内亚,违者死罪,奥斯曼帝国禁止黎凡特-埃及的商人私自参与红海与波斯湾的贸易,暹罗的大城王朝甚至完全禁绝本国平民百姓出海,海外贸易分别交给回来我大明朝的商人垄断。各国垄断海外贸易的手段尽管程度各异,但最终也都经过了中央控制力下降而私有经济抬头的过程。”

韦宝的话,信息量很大,别说皇帝,就是内阁几位平时知识面比较广博,接触面比较广的大臣都听不太懂。

魏忠贤和客巴巴,以及一帮太监们更是懵里懵懂。

韦宝接着道:“禁止民间对海外的贸易,官方的对外贸易却是一直没停止的。大背景有两点。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有重农抑商的思想。还有就是太祖爷奠定的农业社会的强大的惯性,太祖爷在明朝开国初的种种政策法规,太祖爷的治国理想可归纳起来就是,在太祖爷的治国理想中,一个完美的帝国就应该是无贫无富、男耕女织的小农社会。男力耕于外,女力织于内,遂至家给人足。这是太祖爷在他写的《“男耕女织”的理想国》中曾经具体阐述过的想法。具体原因有,明初防患倭寇、陈友谅等反对武装势力。之后主要是为了防患倭寇。但是大致从中期开始民间违法对外贸易日益频繁。原因主要是政治腐败,国家控制力下降;社会风气大变,从纯朴转为奢华;从轻商到重商,士农工商都开始趋向于参与商业活动;嘉靖后期倭乱基本消失;嘉靖之后的隆庆帝开放月港。民间对外贸易更加兴盛。主导力量是谁?君权强大时皇帝主导。但越到后来政治腐败,对地方的控制越来越力不从心。所以,我大明朝不是看不到海贸的利润,只是怕掌控不了,只要能掌控好,能赚取足矣支付边军军饷的银子,还能控制好水师,何乐而不为。”

“关键谁能保证前朝控制不好,到了我们手里就能控制好呢?”天启皇帝朱由校又提出了问题的核心,非常的精准。

韦宝微微一笑,他早就知道皇帝会这么问。

16-18世纪的明清的海外贸易与海外移民繁盛。

中国商人将丝织品、瓷器、茶叶等商品从其生产地送到巴达维亚、马尼拉、澳门、广州等贸易聚集地,欧洲商人则到这些贸易聚集地将商品买走,再转卖欧洲市场。

因此,可以说16-18世纪的中国海外贸易与海外移民联接了中国的供给与欧洲的需求,同时中国海商也从欧洲人手中挣回了大量的白银。

这些白银基本上是欧洲人从美洲殖民地开采的。

按照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的时间顺序,即伊比利亚人、荷兰人、英国人。

他们各自花了多少白银购买中国商品。

葡萄牙商人通过澳门将来自欧洲和日本的白银输入中国。

王裕巽在《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中引用的数字:自16世纪80年代至16世纪末的20年间,葡萄牙运至澳门的贸易银的年平均额,因已有较明确的统计数据,并获档案记录和中国史录的印证,约九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即25875公斤至28750公斤,合693450两到770500两。

若以其平均数731975两,为年平均额估算,于此期间流入中国的葡萄牙白银为14639500两。

这段期间,中葡贸易尚未发展起来,1567年—1580年这13间年的白银输入量以1580年后的半数估算,即年平均五十万元,合明制白银385250两。

这一阶段流入中国的葡萄牙本土贸易银总额为5008250两。

17世纪前30年,是葡萄牙远东贸易的鼎盛期,每年由本土运到澳门的贸易银额,至少维持在原有的一百万元的数额上,有的年份可能超过此数,故在此三十年间,流入中国的葡萄牙本土运来的贸易银当不少23115000两。

明代后期由葡萄牙本土流入中国的白银总额为42762750两,即4000万两以上。

除了来自欧洲的白银,葡萄牙人主要从事中日间的贸易,他们还将大量日本白银输入中国。

在16世纪的后50年中,葡人共输入中国的日本白银是500000公斤,1600—1609年是200000公斤,1609—1629年是300000公斤,1630—1639年是450000公斤。

因此葡人通过长崎——澳门贸易输入中国的日本白银高达145万公斤”,合明制3886万两。

葡萄牙人在明后期输入的欧洲和日本白银共计约8000万两。

根据西班牙人的记载,从16世纪后期到19世纪初期,每年通过马尼拉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额。

从1571年(明隆庆五年)至1821年(清道光元年)的250年中,由西属美洲运往马尼拉的银子共约4亿比索,约合中国库平银288亿两。

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输往中国,即大约072亿至144亿两库平银输入中国,年平均输入量为288万两至576万两库平银。

1570—1760年赴菲贸易的中国商船数量,并估计出每艘商船的平均贸易额及白银占回航货物的平均比例。

从1570年,隆庆四年至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的190年中,从菲律宾输入中国的白银约有175亿两库平银,年平均输入量约为92万两。

从1550年至1800年的250年间,西班牙共输入白银15亿两!

荷兰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其东印度公司多次改变对华贸易形式。

1728—1734年共有9艘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从荷兰直接驶往广州,其总货值为2533359荷盾,白银占96,即243202464荷盾的白银,约合700871中国银两。

17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放弃从荷兰直航广州,改采荷兰—巴达维亚—广州三角贸易,每船30万荷盾的投资,部分白银,部分货物,由于该形式的贸易耽搁时间较长,影响从中国茶叶的新鲜程度,难以在欧洲市场上与其他国家公司竞争。

1757年后荷兰东印度公司重开荷兰与中国之间的直航贸易,每艘荷兰商船携带30万荷盾的银元前往中国购买茶叶等商品。

基本上可以说在18世纪荷兰输入中国的白银数量在1600万两以上。

从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的1602年至1689年的87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商船直航中国。

1689年至1728年的39年中荷兰则放弃直航,而改由中国商船将中国商品运至巴达维亚。

1602年—168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派遣的商船数量按照1728—1794年平均年派遣商船即35艘计算。

由于处于中荷贸易初创时期,其贸易量肯定不如18世纪,相当于18世纪的三分之一,即每艘商船携带10万荷盾银币,那么此87年中输入中国的白银为4350荷盾,约合877万中国两。

从1689年至1728年非直航时期,中国商船携带中国商品进入巴达维亚,在销售商品后,还会购买一些当地产品,所以回程携带的白银应该不多,为了避免过高估计白银流入量,我们暂且不将此段时间的白银流入量计入总数。

从1602年至1794年是中荷贸易的黄金时期,在这将近200年的时间里,荷兰共计输入中国白银2500万两左右。

英国1637年首航广州,开始与中国的贸易。

17世纪中英国对华贸易额很少,英国东印度公司1677年输入白银4778两、1681年输入37500两、1682年输入84000两、1698年输入60000两、1699年输入79833两,5年平均输入53222两。

1637—1699年的62年间白银年平均输入量是53222两,则17世纪英国输华白银仅330万两左右。

在1700-1753年间,英国共运白银19440448两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