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3章民意之声,尊者之讳(2 / 2)

诡三国 马月猴年 3294 字 13天前

斐潜看着,缓缓的摇了摇头。

韦端的小心肝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流,肉之刑,多有不妥……』斐潜缓缓的说道。

韦端大体上还是没什么错,大体上分为了三个轻重等级。最重的,依照汉律,对于一些确凿是杀人了的,判处斩刑,对于手上没有沾染鲜血的,只是抢夺财物或是毁坏市坊的,以次一档判决,流放为主,然后再次一档的,只是跟着起哄的,没有明确的罪行指向的,则是以肉刑鞭挞并处罚金。

听闻了斐潜的话,韦端愣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主公之意是……还请主公指点……』

斐潜反对用『斩』、『流』、『肉』,并非是因为圣母心发作,而是相反,觉得仅仅是『斩』、『流』、『肉』,太过便宜了。

『肉』简单。

『流』,之前斐潜就有提及过,将这些怀有异心的家伙往边境上送,其实就是给自己添堵的行为。

而另外一个刑罚,对于很多人来说,『斩』,无疑就是最佳的结果。

前来参加考试的这些考生,基本上来说是大体上属于各家的旁支,也就是大概归属于『寒门』一列的,所以即便是斐潜斩了这些人,对于这些士族世家家族来说,伤害也不大,就像是剪掉了一些枝杈,并没有伤到主干,而且因为斐潜斩了这些人,那么这些人的罪责也就自然以死抵消了,剩下的,便是失去了亲人而慢慢衍生出来的怨恨。

这种事情,斐潜在后世没少见。

从最开始祈求原谅,哭求和解不成,随着自家孩子偿命之后,便演化成为了满心愤恨,为什么对方不愿意和解?凭什么都跪下去求了还不肯原谅?为什么一定要害我家孩儿性命?然后就觉得自家孩子的罪已经结束了,然后对方家庭的『罪』才刚开始,去纠缠,去闹,去围堵对方家门。

『入室杀人劫掠者,斩!』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也是应当如此判决。

『若围殴而致死者,虽亦死,然不当斩也。』斐潜冷笑了一声,『当判偿!』

『偿?』韦端略有些迟疑的问道。

『汉初之时,有约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故今亦用「抵」偿也。入室杀人者,当以死罪而论,然多人围殴,使人伤亡者,若依死罪论,略有偏颇。无辜而死之人,何无父母妻小?虽说判斩,可缓一时之恨,然于生无补也……』斐潜缓缓的说道,『当以抵偿之,或劳,或役,以供无辜父母,以养遇祸妻子也……』

韦端微微哆嗦了一下,『劳,劳役?』

斐潜点了点头。

韦端又小心翼翼的问道:『若之劳役,何以为期?』

斐潜笑着,『既然为偿人子,当老其父母,成其妻子……若仅有损毁市坊,破坏财物者,也当偿也,至恢复旧貌也……』

砍头了,流放了,鞭挞了,然后损失还是原来的,并没有因为这些人受到了刑罚,而立刻弥补了损失。所以对于不是死罪难免的那些人,都应该是判决劳役,来代替流放或是普通的肉刑,以其产生的价值来弥补供养受到损害的家庭和商铺。

更何况斐潜现在还有那么多的矿山需要开,路需要修,房子需要建,城墙需要修葺,既然有精力蹦蹦跳跳,还不如将这些精力用在这些基础设施上,也算是给广大民众造福。

当然,这仅是一个方面的意义,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缘由……

韦端接受了甲方的修改意见,心惊肉跳的退了下去,回到了参律院中,坐在自己的桌案之后,木然发呆了半响,就像是一个被多次改版而身心俱疲的设计师。

麻烦了。

麻烦大了。

韦端判决那些围殴致人伤亡者死罪,一来也是泄私愤,毕竟韦诞伤残,也是让韦端痛苦愤怒,二来也是省些事情,毕竟一群人围殴,能说那一个人罪责最大?若是平摊,也不知要怎样平摊好,反正就以死论之,简单直白。

但是斐潜否决了,这一类的人,要改成劳役。还有流放的,肉刑的,也都一律改为劳役,时间长短不同而已,伤人致死的自然一辈子偿还,毁坏房屋财物的恢复原貌就短一些……

韦端知道,若是他真的按照斐潜的要求做了,这将改变现有的律法架构,甚至影响深远,因为这不符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标准……

这些人是不是判罚斩首,亦或是劳役,其实罪名并不是关键,关键还是面皮,是士族的面皮,是『尊者』的面皮!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也是儒家所谓『礼』的一种体现。

所谓为尊者讳耻,春秋战国当时礼崩乐坏,王室衰微,诸侯常侵凌周王,此周王之耻,无故受耻,人所不欲,故讳之。为尊者讳,原本是说以示尊尊之义,不尊尊则令不一出,令不一出,则天下大乱。

『讳』,原本是孔子表明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为尊者讳以示尊尊,为贤者讳以示贤贤,为亲者讳以示亲亲,人有耻而不忍明书,此乃孔子之忠厚之意,但是结果变成了后世用来遮羞的布……

士族子弟即便是罪犯,身份也依旧是士族子弟,即便是受了什么刑罚,被流放了,被砍头了,也还是士族子弟。

然而劳役……

这太可怕了!

韦端回想起骠骑将军斐潜说这个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觉得有些不寒而栗。

劳役之人是什么人?服劳役的那些士族子弟,还能叫做士族子弟么?当一群赤身裸体,褴褛脏乱的劳役之徒,又有谁能分得出其中那些是士族,那些是黔首?

当『为尊者讳』的遮羞布被撤下,其实也是一样的污浊。

汉代虽然也经常有士族家族被抄家,然后或者为奴或者为婢的,但是和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同。那种是全家全族都一同倒霉,谁也好不到哪里去,而这个是只有一个人,或是几个人,即便是将来脱离了劳役,也等同于无法再次回归整个的士族圈子……

相比较之下,流放都是轻的了。

毕竟流放之后,还能回来的有不少,然后继续当官的也有一些,而劳役之后,即便是能活,这辈子就差不多完了,恐怕是再也无缘官场。

这无疑对于士族子弟这样的『尊者』来说,是致命的。

再也不可能跳脱搞事来博取人望,也不可能捕风捉影来彰显名声,因为之前的代价都不大,大不了一死,死了还可以混一个清名给自己子孙用,结果现在死罪没有,活罪难挨!一步走错,便是断了自身官途!脸皮要被扒拉下来,和那些黔首一般的劳作!

可是要回驳,韦端又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毕竟斐潜打出来的旗号,响当当亮堂堂,大汉开国皇帝的『约法三章』,正当无比。

韦端瞪大眼睛,看着桌案之上的那一份被打回来的表疏,甚至觉得那就是一块烧红的烙铁,自己就是在烙铁边将要被烤焦的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