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结束了?”河西县政府内,地区行署专员兼河西县长王大壮一边刷刷地写着什么,一边问毕恭毕敬地坐在自己对面的河西镇镇长。
“结束了,那帮代表们可真难缠,提了一堆要求,都是我们不好解决的。”镇长摇了摇头,用无奈的语气说道:“专员,下次你让老陈去吧,我推了两个会议,就为了陪这帮人扯皮,实在是头昏脑涨。”
“老陈”是河西镇副镇长,分管交通运输及相关基建工作,这两天正在乡下督促一条三等国道的建设。而这位镇长刚才提到的会议,其实就是在东岸乡(镇)一级比较普遍的政治协商会议,其主要作用是向乡一级的政府提供各种建议,为地方建设出谋划策。
这种所谓的政治协商会议,其最初的形式,其实是乡政府办公会议的旁听。在东岸草创的那个年代,因为开拓边疆、凝聚人心的需求,一些新设乡镇的领导干部会不定期在院子里开会,并允许本地民众在院外旁听。
他们开会商量的东西多事关本地建设,因此百姓们还是比较感兴趣的。有时听得兴起了,还会在院外高声发言,说出自己的看法。而会议主持人(一般是乡长或分管副乡长)一般也会挑一些问题进行回答,以让民众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的相关决策。
应该说,这种不定期会议形式在早期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尤其那会他们需要民众做出巨大牺牲,一边开荒种地,一边承担繁重的劳役建设地方,很多时候甚至还要让他们上阵与原住民作战,这种会议可以说极大笼络了人心,让人们觉得政府还是为他们服务的,能够倾听他们的呼声。
再后来,随着各种制度的规范化,这种大院旁听会议也进行了改革,即由各县政府制定本县范围内各乡镇的定期政治协商会议。这种会议由乡镇一、二把手出面主持会议,与会的代表也都是从各行各业的挑选的,有农民代表、有工人代表、有军人代表、有商人代表、有文化界人士等等,反正各行各业都有,但不是平均分配名额,而是严格规定了比例,以确保这些代表们能够很好地代表每个乡镇的各个阶层——不然的话,基本就变成联合省、西班牙那种市镇议会的模式了,全是商人和贵族与会,其他人完全没资格参与。
政治协商会议的日期全国并不统一,而是由各县政府自行决定。考虑到各界代表们聚集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一般都是提前两个月以上进行通知。与会的代表有权对乡镇领导拿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不管他们识不识字),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理论上乡镇领导们并不一定要遵从他们的意见,因为按照会议制度,他们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但考虑到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对政府下一阶段的工作至关重要,因此乡镇主官们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妥协,以换取他们在其他方面的支持。毕竟,政治本身就是妥协的艺术嘛,这一点不奇怪。
老实说,东岸国内对这种制度并不全是支持的态度。顶层的政治家族们认为其“基本无用”,属于“劳民伤财”的行为,只会打乱乡(镇)一级的基层政府的秩序,让他们原本有条不紊的工作陷入混乱。这些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往往缺乏全局眼光,而且缺乏专业的政治素养,不明白国家是怎么运作的,对各种事情充满不切实际的臆想——把政治这样一项事关国运的事情交给一群“半文盲农民”、“只会敲榔头的工人”甚至是“唱戏的戏子”,是一种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什么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