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四章、我要离开!(2 / 2)

同桌凶猛 柳下挥 1515 字 3个月前

可是,那个时候的孔溪仍然是东正集团的签约艺人,而不是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

可是,无论是ce的全系产品代言,还是和娱乐帝国dsn的水晶鞋系列代言,每一次的官宣都让集团市值疯涨,可以说,陈述是以一已之力完成了公司近三分之一年度利润的人。

和孔溪拿到的那些代言费,自己的一点点利润分成相比,公司和老板才是最大的赢家。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谁让老板是老板,而公司是老板的呢

他终究只是一个牧羊人,而老板则是农场主。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陈述转过身来,看着栗琨问道。在老板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他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承认。

万一他这是故意耍诈呢这些大老板心眼都坏的很。

栗琨看向陈述,问道:“萤火虫文化是你和朋友汤大海李如意一起合伙创办的”

“是汤大海和李如意创办的。”陈述说道。

栗琨不置可否,看着陈述说道:“李如意是你推荐到《机长先生》剧组的”

“不是,是萤火虫文化的董事长汤大海和苏音小姐确定的这件事情。”陈述出声说道:“不过,当时苏音小姐确实就这件事情询问过我的意见,我觉得李如意虽然颜值不错,但是没有成功案例。而且,因为他长得太过好看,我怕会影响到男一的人设……我对此是持反对态度的。这一点,老板可以找苏音确认。”

“萤火虫文化拥有《机长先生》这个项目百分之十的投资份额也是你帮他们拿到的”

陈述摇头,说道:“这么大的事情,是我一个小小的企划部副总监能够决定的吗我想,集团内部是有财务部门和风险评估部门的。”

“你的意思是说,萤火虫文化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栗琨的手指头轻轻的敲击着桌面,看着陈述问道。

“不,那是我朋友的公司。”陈述说道。

栗琨点了点头,说道:“好吧。是你朋友的公司-----坐下来吧,我们就你朋友的这家公司,谈一谈未来和东正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