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一沓子的人民币(5.6K啊)(2 / 2)

信件队长已经准备好了,递给王忆一个纸包,里面是信上面写着地址。

他还掏出另一个纸包:“王老师,你不是有同学稀罕老钱吗上次你送了一盒子好东西给我家让孩他妈走娘家,她去了,然后又给你要了一些老钱,说是把我丈人家里藏的老钱都要出来了。”

这个纸包鼓鼓囊囊。

王忆打开,全是第一版的人民币

见钱眼开了

他没想到队长有个宝藏丈母娘,这第一版人民币可值钱呢,他之前两次得到的少,这次直接是一沓子

王忆守着人不好数一数,可是伸手一摸很厚重,至少一百张打底,而且他看见下面有好几张大额票

这下子是真发了

第一版人民币的大额票都很值钱,珍品都是大额票

他必须得感谢人家,正好他手里钱多,直接去卧室抽屉拿出一沓子钱,没数直接塞进队长兜里。

队长都慌了:“王老师、王老师,这可不敢,这老钱银行不兑了,它不值钱了呀,你这是干什么你这样我不敢呀”

王忆说道:“银行不兑了,但有人收藏,其实它们值钱,不过在我手里更值钱,我可以通过它们从同学手里换到好东西,比如两台发电机。”

“所以这钱你收下就好了,这不是我给你的,是队里给你的”

队长把钱摸出来。

油灯照耀下,崭新的大团结

他没见过这么多钱,下意识先擦了擦眼睛。

王忆没让他数,又给他塞回去了:“给你你拿着,听我的安排就行,我不会逞强去帮助你们,我做事都有用意,你不需要质疑,只需要接受”

队长这次来送老钱其实是带着点私心的。

这钱他老婆早拿回来了,为什么今天送过来第一是今天恰好要委托王忆给沪都亲戚送信,这能省下几分钱。

第二就是他听说王忆同学从南方邮寄来了腊肉,寻思着自己送老钱那王忆怎么着也会给一块腊肉。

没想到王忆这次直接塞钱

一塞一大把,全是大团结

他激动之余整个人有点晕乎乎的。

迷糊了

真的不敢相信,这种老钱最早那一批在他家箱子底下压了十多年了,在他丈母娘家里藏的时间更长。

他们不敢往外拿,因为队长丈人和他父亲成分不好,刚解放那几年闯荡祖国边疆干过买卖是资本家。

这钱是他丈人的父亲当年留下来的,一直以来不敢往外拿,因为老人曾经被批的很厉害。

这些钱一直被藏着,甚至怕被人发现,怕被人扣上私藏早年钱币意图扰乱计划经营市场的帽子再给批一顿。

结果他没想到曾经不被他放眼里的东西如今改变了他家的命运

队长不知道王忆具体给他多少钱,但三百块是打底的,这从厚度上能摸出来。

而他家太穷,别说家里有这么些钱,就是见都没见过。

有了这钱他家一下子从队里的落后分子变成冒尖户了,他死死的捏着衣兜里的钱,心噗通噗通的使劲跳,跳的他头晕腿软。

他想对王忆说点什么。

可是口干舌燥心慌张,张张嘴又说不出来。

而他儿子这会bia唧嘴正吃着榆钱饭吃的开心,这样他一把拽倒儿子说:“好好好娃,快快快,快快给王老师磕两个头。”

王忆无语了。

他说道:“怎么又来这一套行了,你要真感谢我你就让招弟姐弟们好好学习”文網

队长抹了把眼泪哽咽了起来:“好好学习,家里有钱了,一定要供个大学生出来大学生有出息,大学生厉害好娃你要考大学呀,像王老师一样就厉害了,有出息了”

“爹有钱了,供你念大学当干部”

王忆说道:“先吃饭,一起吃饭了,学习的事后面再说。”

岛上的蒸榆钱饭都是直接吃,但这样味道上刚吃还行,有股子新鲜感,多吃几口便感觉普普通通了。

于是他去攒了几头大蒜,把蒜捣成蒜泥加入香醋、生抽、芝麻油、鸡精调好做了个蘸汁。

王忆用榆钱饭蘸这汁水,顿时感觉味道变得美丽起来。

好娃跟着他蘸,然后满足的咂巴嘴:“爹,好吃,这个好吃了。”

小孩贪心之下使劲蘸酱汁,问题是里面是大蒜,蘸多了辣的好娃哇哇大哭。

队长嫌丢人,当场给他一脚:“活该,让你贪心不足”

王忆倒给一碗榆钱粥。

这粥味道没的说,特别是里面的皮皮虾肉。

在22年,清明之后皮皮虾价格很贵,因为这时候皮皮虾肉质肥美且带籽儿。

皮皮虾的虾籽色泽紫红,质地坚硬有嚼头,味道鲜美,当真是越嚼越香。

而榆钱炖成粥后拥有蔬菜独特的滑润,王忆觉得要比蒸饭吃更好。

他对这粥赞不绝口,队长说道:“其实榆钱粥也没啥好喝的,大米粥本身就好喝嘛,要说好好利用榆钱还得是做榆钱酱,这个用来下酒很好。”

王忆说道:“说到酒,这次我去沪都看看能不能多买几瓶酒,买到的话我送你一瓶。”

“那可不敢。”队长惶恐,“王老师你对我家太好了,真的,要不是我知道看不上我家那丫头,再说咱又是亲戚,那我真把我家丫头”

“行了老哥你可别说了,你也知道咱是亲戚你还这么说”王忆哈哈笑,“让支书或者寿星爷听见了肯定揍咱俩”

“一瓶酒而已,你不用在意,这样,以后你家要是再找到老钱之类的老物件给我送过来,咱来个互相赠送,行不行”

他也是无奈了,队长两口子不知道是没文化还是没眼界,说起感谢翻来覆去老是那么两句话,不是给你磕头就是嫁你闺女。

不过这真诚之情倒是溢于言表。

听了他的话,队长痛快的说:“这个你不用说,上次我们家就想报答你,你同学稀罕老物件,我丈母娘家有个好东西是怀表,民国大帅时候的东西,黄金打造的,那绝对是好东西。”

“但是我弄不到,他们两口子咬死说已经扔海里了,但我寻思不可能,因为他们两口子连老钱都不舍得扔能舍得扔海里王老师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王忆赶紧放下碗:“是这个道理,你丈母娘还有金表呀”

但他随即一想又摇头:“你不用去找他们要了,金表的价值大家都知道,人家怎么会给咱对不对再说我同学不稀罕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金表的价值连队长一家都知道更何况收藏着的他丈母娘家里

这种东西一般不会被人为毁掉,而黄金拥有强悍的稳定性也不可能会自动损毁。

那根据两个时空的量子纠缠关系,王忆带不到22年,这样他要了也没用,不如别去贪心。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