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 三(1 / 2)

在人类社会的集体生活中,不能想象没有人和人之间的爱。爱的需要是人的本性。爱人和被人所爱,这是人生的幸福,也是人生的基本权利,谁都不能任意把它剥夺,用仇恨去代替。有人性的地方就有爱。我们如果细心阅读,就可以看到在呼啸山庄这个为“恨”所统治着的,近乎疯狂的世界里,仍然有人性的微光在闪亮,这里是个细节:

洛克乌来山庄作客,受到了侮辱,一怒之下,准备独自摸黑回去,他很可能在大雪之后的一片白茫茫荒原中迷了路、送了命。正在这时候,只听得哈里顿主动说:“我陪他走到林苑那儿就打住。”可是却给希克厉喝住了:“你还是陪他到地狱里去吧叫谁来看管那些马儿呢,呃”

“一条人命总比一夜没有人看管马儿要紧得多吧,”卡茜反驳他道。20

e20见第2章。e

见死不救,这人就完全丧失了人性。哈里顿愿意伸出援助的手;卡茜认为人的生命应该比马更重要,都说明尽管他们的性格遭到严重的扭曲,可是天良还在,并没被仇恨所吞没。

有一段动人的插曲更有力地表明了“恨”不可能消灭人间的“爱”。只有一位天才作家才能写出强弱悬殊的“爱”和“恨”的这一场激烈的冲突。

希克厉为了霸占画眉田庄,强迫落在他手中的卡茜和那奄奄一息的小林敦结婚。他知道卡茜的爸爸病势垂危,女儿又失踪了,这重大的刺激必然会送了他的命。这一家之主一死,田庄的全部财产将都归给了卡茜的“丈夫”。他儿子是活不长了,儿子一死,财产就全归他了。他的阴谋果然一步步都实现了。我们记得,全书开头,希克厉出场的第一句话就是:“画眉田庄是我的产业。”

落进了魔掌的卡茜并没想到自己,更没有想到她的财产,而是一心想念着慈父,她只有一个念头:赶紧回家去尽女儿的最后的责任。她恳求她那白痴一般的“丈夫”,只要他肯放她出去,她情愿把她家中最好的书,她的漂亮的鸟儿,还有她的小马敏妮都送给他。谁知那个小坏蛋冲着她说:“爸爸说的,你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我的,你拿不出什么东西给人啦”

林敦还没死,不见女儿回来,他是不能瞑目的,可是那个被人操纵的小坏蛋已经以田庄的新主人自居了。

非法的婚姻把卡茜的财产一下子全剥夺了,她变得一无所有了。于是她只得拿出了在这世上惟一属于她的东西挂在她脖子上的一个金鸡心,里边装着爸爸和她从没见过的妈妈的肖像。她从脖子上摘下她从不离身的纪念物,去向她名义上的丈夫交换她的自由一把房门的钥匙。谁知那个没心肝的东西就像主子对待女奴那样,在剥夺她的人身自由的同时,剥夺了她一切财产所有权,竟说连挂在她胸口的金鸡心也是属于他的,伸手就去抢夺。

为了能和父亲见最后一面,卡茜才舍得交出那金鸡心,但她决不容许一只肮脏、可耻的手任意掠夺自己心中最神圣的东西。她把小林敦推开了。这小懦夫抢不过,就大声喊叫父亲。卡茜害怕了,赶紧掰断了铰链,把镶嵌着她母亲画像的那一扇,塞给了小林敦,把另一扇藏了起来。在万分惊恐中,这一刹那的动作,说明了她爱爸爸超过了一切的一切,爸爸是世上最亲爱的人。

希克厉来了,他命令卡茜把另一扇交出来,给她丈夫。她在暴力面前拒绝了,却给一巴掌打得跌倒在地,那暴君从项链上硬是把那一扇画像扯了下来,扔在地上,把它践踏个粉碎。

等暴君走了之后,卡茜把小林敦叫到窗前,让他看,她满口鲜血,然后跪在地上,把肖像的碎片一一收集起来,走到一边,面壁而坐,就此再也不理这个没心肝的小东西了。21

e2章。e

卡茜跪在地上,把被践踏成碎片的肖像一一捡起来也许以后还要一一拼凑起来,这个细节是最富于象征意义的:表达了全书的一个主题思想:“恨”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尽管挂在胸口的画像可以被一种残暴的力量踏个粉碎,但是父亲留在女儿心头的慈爱的形象,是夺不走的,永远是完整无损的。

后来卡茜终于在深更半夜从山庄逃了出来,和弥留之际的父亲见了最后一面。她父亲刚落葬,希克厉马上赶来把她抓回去。卡茜向他这样说:

在这世上,林敦是我惟一亲爱的人了,尽管你一心一意要让我觉得他可恨,要让他觉得我可恨,可你就是没法叫我们两个互相仇恨。有我在他身旁的时候,我不怕你要伤害他,我也不怕你来吓唬我22

e22见第29章。e

这一段话无异在宣告:爱,是人生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生的基本需要。在没有人可以爱的时候,她愿意作为一个妻子把她的爱给予她那名义上的丈夫,因为不管他是一个多么不可爱的人,他跟她两个都是在暴力的压迫底下过日子。

这里是两种对立的感情再一次的冲突,“爱”再一次表示它并没有被“恨”所吞没。

希望在人间

全书将结束的两章第32、33章是属于卡茜和哈里顿的。

这一对表兄妹的关系一开始就不正常。他们俩在教养、性格等各方面的差距太大了。卡茜聪明活泼,受过很好的教育;哈里顿却是愚昧无知、粗鲁、傲慢,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得。卡茜有意考问他:宅子的正门上面镂刻些什么字;他却张口结舌,只会像傻瓜似地抓抓头皮,不知道那就是他祖先的姓氏:“哈里顿欧肖”。

可是这个小乡巴佬却在暗暗地用爱慕的目光注视着像天仙般美丽、也像天仙般不可亲近的卡茜。这位仙女出现在哈里顿的粗俗的世界里,把他从一片浑浑噩噩的愚昧、昏沉的状态中唤醒了。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那么多的缺陷,他第一次为自己不认得字而感到痛苦,他第一次开始有了上进的要求偷偷地学文化,他第一次为自己的粗野的行为感到羞愧,甚至红着脸来到卡茜跟前,低声下气地向她认错。

可惜他这种努力向上的良好的开端,并没有得到卡茜的赏识。她看到的只是一个肮脏、粗野、有许多坏习惯的乡巴佬。甚至当他守候在路边,想请求她原谅的时候,骑在马上的卡茜却怀着成见,还道是要来谋害她,一鞭子抽在他身上,就催促马儿奔驰而去了第24章。

哈里顿并没就此灰心,私下仍然在努力学着认字,他的雄心壮志是卡茜读过的书,有朝一日他也能读,这是说,他渴望有朝一日能够悄悄地挨近卡茜的精神世界,因此卡茜的书竟被他一本本都偷了来。

可悲的是他的起点太低了。从他原来的愚昧无知,每跨出一步,不知要付出多少痛苦的代价,而这种坚毅的进取心却不能为卡茜所理解。她当面嘲弄他,故意模仿他念书时的那种怪腔调来羞辱他。哈里顿忍无可忍了

一开始,因为愚昧无知而遭到嘲笑,现在又因为要努力摆脱这种愚昧无知,而遭受到更尖刻的嘲弄。到了这个地步,他完全绝望了。他气愤得把苦心捡来的、寄托着多少期望的书本全都投进了火焰,甚至还给了卡茜一个清脆的嘴巴子。他们之间不断的摩擦终于爆发为一场激烈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