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5)(2 / 2)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个时代很多女作者为了不遭受性别歧视,都会给自己起一个男性化的笔名。乐景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

在他没有强大到可以挑战规则前,只能先顺从规则。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约翰是孟松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

其他两个编辑附和道“对,好多人甚至都没接受过基本的文学教育,就来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约翰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孟松报是个小报纸,开出的稿费很低,所以优质稿件很少,而优质稿件少又会导致报纸销量的降低,如此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约翰头痛这个问题很久了,可是暂时没有想出好办法他当然知道要想吸引优质稿件要提高稿费,可是他们报社没钱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为路易斯,又是个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内容,约翰条件反射皱起眉头,不情愿地拆开信,从里面抽出厚厚的稿件,接着就被纸上漂亮的花体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样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这样优质的稿件了,冲着这手漂亮的花体字他就可以判断,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拥有文学素养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开始起稿件内容。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这个名字倒是很有爆点很能吸引读者

就是不知道内容怎么样了

约翰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这篇。

“杰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从酒馆里冲了出来,对已经跑到街那头的红发青年大声嚷嚷道“该死的,我总有一天要把你闷死在我的酒桶里”

红发青年醉醺醺的转过身,喝掉最后一口酒,随手把酒瓶远远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别这么小气,嗝,等我赚了大钱我会还给你的。”

“你你这下流的玩意儿,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着腰,滔滔不绝的骂声却突然停了下来,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惊扰了一名贵族”

杰克蜷缩着身体,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只甲虫爬进了他胳膊上被贵族老爷的下人们划开的伤口里,凶狠的啃食着他的血肉。

他不耐烦地把甲虫捏了出来,嗤笑道“伙计,我这种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贵族老爷们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样甘甜,你应该找他们去”

“该死的贵族”

不过就是几个碎片扎进了他的皮鞋里吗,连个拇指大小的伤口都没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开了这么多口子

他再次咒骂道“该死的贵族”

杰克半梦半醒间,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这种奇异的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比爱丽的头发还香。爱丽是伦敦回来的妓女,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也是最昂贵的姑娘。当然喽,他这个穷光蛋,自然配不上爱丽这样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觉得后背有点痒,习惯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后背处传来的触感却不像是粗糙坚硬的地面,而是某种丝滑柔软的感觉,比他曾经偷偷摸过的爱丽的胸脯还要柔软

他刷的睁开眼睛,吃惊地坐了起来,映入眼帘的是金色的闪闪发光的帘子,他正躺在一个足足可以躺四五个人的大床上,身上盖着的轻柔柔软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毯子,身体陷在柔软丝滑的垫子里。

他目瞪口呆,开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陌生的英国腔男声在门外响起“老爷,爱德华伯爵来访。”

这个故事不长,是个短篇,在过程中,约翰全身一阵阵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几乎没有停止过,他的心脏嘭嘭直跳,因为过分激动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里没看过的稿子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两三张时,约翰提心吊胆,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个字都品味无数次。

“噢,上帝啊,快把这个疯女人赶出去”杰克把伊丽莎白护在身后,皱着眉头愤怒的看向餐厅的经理,“你们竟然把这个疯女人放进餐厅,这就是你们的格调吗”

经理连连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爱丽是怎么混进来的”

杰克惊愕地打断了他的话,“爱丽她叫爱丽”

“是的,您认识她”

迎上未婚妻伊丽莎白疑惑的目光,威廉伯爵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不,我从来不曾认识这种下等人,以后不许把她放进这家餐厅。”

合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最后一页,约翰长出一口气,心情很是复杂。

可能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这就是一个很爽的故事流浪汉一朝穿越成了伯爵,坐拥富丽堂皇的大庄园,每天有几十名仆人伺候他的起居,走到哪里都有人对他诚惶诚恐,以往对他不屑一顾的旧日朋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他成功赢得一个权贵之女的芳心,曾经高攀不起的女人也成为了不值一提的下等人

可是约翰却读懂了作者隐藏的辛辣讥讽和批判。

杰克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底层流浪汉,平时依靠偷鸡摸狗生活,因为不小心惊扰了贵族而被打成重伤,他的心中对贵族怀有深刻的憎恨。

然而,当一觉醒来,他穿越成了伯爵,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后,他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对贵族的憎恨,开始自发自觉的维护贵族阶级的利益,并且无师自通的就像他曾经憎恨的贵族那样用权势来欺压“杰克们”。

在故事的结尾,在杰克把曾经的梦中女神“上等人”爱丽也叫做下等人后,杰克的人格就彻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过来的是威廉伯爵。

约翰长出一口气,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

这篇文章花团锦簇表面下是静静流淌的冰川,绝大多数人只会被五彩斑斓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拥有高超的文化素养,拥有杰出的审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锐识破作者的诡计,拨开眼花缭乱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静幽深的冰川。

约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得的笑容。

他的视线停留在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路易斯,目光里蕴藏着滚烫的欣喜若狂。

这个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个天才

很难想象这么出色的作品会是新人写出来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没有理由换个新笔名投稿他们报纸,毕竟他们报纸在稿费方面没有什么优势。

所以,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他对此没有信心,所以就投给了家乡的小报纸碰碰运气。

约翰深吸一口气,被这从天而降的馅饼给砸得头晕目眩。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好运气

趁这个年轻的天才还没有出名前,把他笼络住,最好让他成为他们孟松报的王牌作家,约翰敢打赌,只要路易斯接下来的水准维持不变,路易斯一定会成为全国知名的大作家他们孟松报也能从小城的三流小报,一跃在全国打响名气

他站了起来,闪电一般冲了出去。

“主编您去干什么”

“我要去见能拯救报社的贵人”

作者有话要说  架空美国,我瞎几把乱编的,别考究,建议不带脑子看,以及历史上的文豪都不会出现,我做不出踩文豪衬托主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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